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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全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 打造山东特色品牌

时间:2020-10-20 15:37 浏览:1751 来源:
摘要:20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政府、省大数据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相关人员解读《关于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并回答记者提问。

    20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政府、省大数据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相关人员解读《关于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并回答记者提问。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工作。省委、省政府全面落实国家战略部署,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去年,我省出台了全国首个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省级地方标准,并在部分市县开展省级试点,取得初步成效。

    

    山东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地方标准,是根据国家《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2018)》,在总结第一批省级试点建设经验基础上制定的,是我省开展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遵循。

    

    这套标准主要包括市级、县级、社区三个方面。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突出分级分类。市级指标有49项、县级44项、社区24项,每项指标都设置了1-5星五个级别,涵盖“优政、惠民、兴业、强基”各个方面。二是注重超前引领。在具体指标项中,既有教育、出行、就医等规定动作,也有5G网络覆盖、IPv6部署、智能照明比例等超前的引领性指标,给市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提出更高要求。三是体现地方特色。除共性指标外,还专门设置了工作试点、创新示范、宣传体验等地方特色的加分项,鼓励市县积极开展试点创新,打造典型应用和先进案例。

    

    下一步,山东省将以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地方标准为依据,全力推动全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提质增效,着力打造山东特色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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