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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阳春市智慧城市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时间:2020-05-12 14:03 浏览:1524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摘要: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受 阳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的委托,对其 阳春市智慧城市PPP项目 进行 竞争性磋商 采购,欢迎供应商报名参加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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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受 阳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的委托,对其 阳春市智慧城市PPP项目 进行 竞争性磋商 采购,欢迎供应商报名参加预审。

    

    一、项目授权主体:阳春市人民政府

    

    二、项目实施机构:阳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PPP项目编号:441781-202004-00002-0007

    

    四、PPP项目名称:阳春市智慧城市PPP项目

    

    五、PPP项目采购需求

    

    阳春市智慧城市PPP项目总投资为19932万元,设计、施工方案及预算须经采购人通过后方可报阳春市财政局审核,并以阳春市财政局的审定价作为日后计价依据。

    

    本项目围绕“优政”、“兴业”、“惠民”三大主线,包含九项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为:

    

    (一)“优政”主线包括以下三项工程:

    

    1.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工程。智慧城市运行管理中心是统筹建设的实现“智慧阳春”一体化运作的中心,实现对城市运行状况的全面实时感知和跨部门的指挥协调。

    

    2.大数据支撑平台工程。大数据支撑平台是“智慧阳春”的智慧大脑,具有数据采集与交换、分析以及建模展示、智能预警和辅助决策等功能。

    

    3.大数据应用示范工程。本期工程包括城市运行监控平台、城管事件管理、决策分析门户、城市APP等典型大数据应用系统。

    

    (二)“兴业”主线包括以下三项工程:

    

    4.智慧招商工程。以园区经济管理与招商引资需求为导向,以对项目、企业、产业、招商载体、人力资源、配套设施等园区经济要素管理为抓手,以实现便捷企业服务为目标,利用地理信息技术串联园区经济数据,通过大数据分析技术深入挖掘数据价值,以公共服务、土地利用管理、项目管理、企业管理、招商载体管理、信用管理、创新资源管理、布局规划辅助、项目审批、产业空间分析、产业聚集分析、产业链分析、经济运行分析等业务应用为载体,实现面向用户的基于地理信息数据集成与数据分析服务能力,建设园区数据利用及业务整合平台。推动阳春市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工作加快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5.智慧旅游工程。新建阳春智慧旅游云平台,搭建电子商务平台、旅游资讯网、智能手机APP、旅游多媒体信息查询等公共服务体系,结合旅游咨询投诉管理系统、旅游服务呼叫中心、等政府管理体系,围绕智慧景区打造为阳春提供一个健康发展的旅游生态圈。

    

    6.智慧农业工程。针对阳春市目前农业发展及农产品的特点,建立完善的农产品安全监管与溯源服务系统,构建阳春市农业产业化及质量安全监管追溯服务的数据中心和信息化交互服务平台,切实支撑和升级阳春农业的农技宣教、土壤监管与农产品流通业务。

    

    (三)“惠民”主线包括以下三项工程

    

    7.智慧教育工程。在校校通、班班通基础建设上,切合阳春市教育部门的需求,建设以精准教学为主的智慧教育生态体系,以加强信息化技术在公平教育和个性化教育方面带来的优质服务。

    

    8.智慧医疗工程。建设内容为电子健康档案库、电子病历数据库,对接已有全员人口信息库,建设一套区域卫生计生信息平台。全面建成与国家、省级市级平台互联互通的市(县)、乡、村三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综合管理等业务应用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

    

    9.智慧食安工程。建立食品安全管理系统、餐饮溯源系统,整合检验业务管理、质量体系管理、监测数据管理和实验室管理等业务应用,加强从业人员健康证管理;整合前期明厨亮灶工程的监控视频,结合餐饮信用等级管理信息,整合推送到阳春市主要旅游景点及餐厅。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方法:

    

    有意向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可在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的相关网站上自行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并到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投标登记,以便快速了解到项目进展情况。

    

    投标登记时间:2020年5月12日至2020年5月18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投标登记地点:阳春市东湖公园二期会展中心综合楼B幢15楼01-02号房。

    

    须提供投标登记资料一份,包括: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如为联合体投标同时提供联合体协议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六、对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是否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及限定的方法和标准,资格证明文件等):

    

    (一)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或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成立时间不满1年的,提供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的清单以及技术人员的名单材料并加盖公章或做出承诺)。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阳春市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控股的国有企业不得单独或在联合体中以控股形式参与申请本次PPP项目。前述融资平台公司已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作为社会资本参与本项目(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承诺函”)。

    

    (三)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与本次PPP项目的资格预审,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3家。联合体成员需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由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签署。以联合体投标的任何一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本项目投标。联合体每个成员必须投资入股该项目的项目公司。

    

    (四)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资格预审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申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果查询结果空白,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五)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承诺函”)。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作为单一申请人或者不同联合体的成员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人。申请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股东结构证明(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承诺函”)。

    

    (七)已按要求投标登记的。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证明材料并满足上述要求。

    

    七、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技术引进和转让等政策要求,以及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八、提交资格申请文件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 2020年 05月 12日09时00分 至 2020年 06月 01日17时30分(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过期不予受理。

    

    九、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阳春市东湖公园二期会展中心综合楼B幢15楼01-02号房           。

    

    十、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 2020 年 05 月 12 日 至 2020 年 05 月 18 日 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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